天涯之祭

2009/3/29

天涯之祭

祭儀在天涯:
迴盪於部落的山崖與水澗。
在都市叢林,
棄置的月台,
循著煙塵的飄移,響過耳際。

風,不斷底撕裂
流離靈魂的傷口,
在朝向城市的旅程中。
運送慾望的船,
穿越祭師驚惶的眼神。
航行,如一支絕望的歌。

雨染著孤寂的血絲,
交織起悲憤的嗓門,
哭泣消失於記憶之流的神話。

你問誰是誰?
名姓的底層,
埋藏族群的磐石,
當風暴遠離,
折翼的鳥再度集結,
通往黎明的甬道上,
天涯之祭 回家了!
回家了!

《滾動原鄉,鍾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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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第一次讀詩會哭就是這首,現在讀起來,雖然覺得文字太重,詩境缺乏彈性(真討厭的分析癖又犯了),不過這陣子一邊是栽在一堆生硬的學術詞彙數天,毫無進展;另一邊是批踢踢風湧於身體規訓的鄉民語言,再讀起詩的語言,實在可口許多~

歡迎介紹好詩集:p

富麗農村的翻版?!

2009/3/14

農再條例政策落實之效率,實在讓我咋舌,儼然就是另一個富麗農村的再版,混著錢的混泥土…昨天參加T社區的會員大會,鎮公所某課長這麼對社區說:

現政府最大的經費是農村再生條例,預計三月底立法院會三讀通過。農村再生條例編列十年兩千億。主管機關是水土保持局。當時水保局有來你們社區做培根計畫,大葉大學協助的。所以你如果有受過培根計畫,這是基本資格,要申請農村再生條例比較容易。最基本單位,社區必須結合里辦公,必須組成農村再生推動委員會,訂定社區公約,討論社區工作事項。申請通過即四年為一期,社區必須提出短、中、長期,如排水溝、路面、綠美化都在此範圍。第一年以生活最基本所需,這些等你改善了,才能進一步做綠美化。
今年度立法院通過農路改善,廢省後,農路系統由中央政府撥給縣政府,南投縣是一個窮縣,除非遇到選舉,才熊熊讓你舖一段。如果現在我們要期待縣政府幫我們做基礎建設,實在很困難,有時連工作人員薪水都撥不出來了。所以鎮長希望我們,趁社區召開理監事會時,鼓勵社區成立推動委員會,把我們的庄建設得更完整。這個工作大家可以想想,可以跟里長反應,我們里長和理事長是同一個人嘛。這裡面還包括社區住宅改善,這都是相關補助案,大家可以到水土保持局網站參考,如果推動得好,對社區。這次這個條例,希望至少有四百個社區能夠有一些改變。今天鎮長拜託我跟大家報告,社區的工作原就是付出,做社區的人都是憨人,我們把自己當作快樂的憨人,如果社區做得好,對以後的人也很好。最後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 官員直言:不打算處理農村經濟
[轉貼自]環境資訊中心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昨(12)日召開《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現場砲聲隆隆,民間與會者質疑此條例沒有政策願景,以農村再生之名行開發建設之實,且對農村土地管理相關辦法過於粗糙;農民則強調農民經濟有保障、有好的收入,景觀自然會改善。對此,農委會信誓旦旦會好好研究,但針對核心的生產問題,官員乾脆直言,此條例並不打算處理農業生產部份,間接點明此條例就是著重在景觀層面。

農再條例為農委會因應馬英九競選「農村再生」的政見所提出,去(2008)年12月立法院一讀通過,計劃以10年為期投入2000億特別預算進行「農村再生」。惟法案曝光後,各方社區組織工作者、第一線農民與學者發現,農再條例內容以特別預算卻不處理農村最需要的產銷體系,協助發展農業經濟,反而多著重於農村景觀建設。且條例第三章「土地活化」通篇條文,跳過內政部主管的《區域計劃法》,由從無土地管理經驗的水土保持局進行「整合型農地整備」,但對相關機制語焉不詳,且有侵害人民財產權的疑慮。
為此,民間爭取在條例在政黨協商並進入二讀之前應,舉辦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昨天是為第一場。

公聽會上,屏東縣有機農產品生產合作社理事主席尤志誠痛陳,政府從過去實施375減租、農業發展條例等等以來,除了帶來一堆觀光民宿以外,對農民幫助了什麼?「農民依靠的是,用生產來賺取所得的經濟,只要有生產所得,漂亮的別墅就會自己跑出來……沒有所得,也只是住在別墅裡的乞丐。」

2006年神農獎得主黃進良也到現場關心農再條例。他指出,「農民生活都有問題了,怎還會有錢做那些修繕。還2/3同意就一定要繳錢?」黃進良說的是條例第25到27條,只要主管機關選定農地整備範圍,3/5私有地所有權人同意,且這些人土地範圍超過2/3,就可以進行;而不足的工程費用,農民按「受益」比例自付。

日月潭農家子弟台大農推所(已改名生物傳播所)博士候選人蔡培慧指出,這個條例舉債2000億去作自行車道、綠美化等等無關農業生產的設施,合理嗎?既然要做建設。謂何不作生產設施?「例如在我的家鄉,現有灌溉系統是水稻的需求來設計的,但現在有很多不種稻改種絲瓜的地,舊水路已不符需要。何不把作物改變所需要的生產環境,好好整理好?」

立法委員林淑芬本身是彰化芬園大埔村村民,所有村民種植荔枝維生,但一年一分地收成8000元,所得嚴重不足,現今「整個村莊的人都想逃離,不想再回去了」。她以自身經驗說:「在鄉下,如果有人要修繕,還會被笑。因為還有誰會留在鄉下?修給誰用?…弄得漂漂亮亮有用嗎?年輕人回去就能存活嗎?如果農村就是黑乾瘦,硬要抹粉脂,過一陣子還是一樣窳陋。」她點出:「是不是要先釐清農村發生了什麼問題,再來想怎麼解決。」

出席的農委會水保局長吳輝龍回應時先是一再解釋外界所抨擊的種種並非立法原意,但對應到生產問題時,則語帶保留,「這部份是不是可以不要處理。」水保局主任秘書簡俊發則乾脆直說:「農業的生產本來就是農委會的職責,是整個單位在推動的,但農村再生條例若也要納入農業發展等等事項,會擴大而複雜化。」言外之意,似乎認為有農委會有糧農署等單位在做產銷,但並非此條例的重點。

與會的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所副教授廖本全氣得回應,「我們跟你談一個人,結果你舉起一隻手來,說這隻手就是人,因為要談整個人太龐大了!」

他還表示,建設計劃和經費是解決問題的工具和方法,再生兩個字的內涵還不清楚前,工具和方法卻變成政策的主軸合新內涵,是本條例最大的問題──變成規劃和建設的決定論,以為「只要用錢、用建設就可以解決,這在社會學賴看是幼稚和天真的」。

農村作家吳音寧也不斷追問,50、60年來台灣的農地有增加過嗎?還是一直不斷的在釋出?台灣的糧食自給率現在不到32%,未來希望達到什麼目標?如果法令通過後,2000億花下去了,還要釋出多少農地?農委會有評估過嗎?

上位政策與方針是什麼?特別預算的效益又是什麼?民間團體的問題,從農委會官員從副主委到水保局,沒人回答得出來。或許如真如蔡培慧所言,如果不處理農村產業、社區活化、社區就業的產業,那乾脆改作「農村建設條例」。

然而,如果真的改為建設條例,馬英九總統承諾過的農村再生與活化政策,又要在哪裡落實?「特別舉債編列的預算,應該是要花在刀口上,所以建設就是農委會所認為的刀口,農村的核心嗎?」這段林淑芬的提問,值得立法官員們好好思考。

※小地方新聞網 護土地反滅農-農村再生條例專欄

和解

2009/3/4

二十歲時,魚肚泛白的早晨,和著未闔上的眼,
憤恨而失重的內心雖然也曾經渴望與這個世界和解,
與已然的印記,與衝突的價值,與不平的傾斜和解,
但那是帶著鄙夷的抗爭,仍然是種「鬥」。

三十歲,內心平和了,意識到:
和解,不是趨利避害的蒙蔽,不是息事寧人的妥協,
是理解,然後穩穩坐定的有為有守,然後慈悲。

慈悲這個字眼很八股,但進到那種平和的狀態,
你真的好像能看到遠遠的那道光:那就是慈悲。

愈來愈相信機緣,上天給你的機緣,自己給自己留住的機緣。
這條路還很漫長,有時候那道光可能會不見,
但是至少現在能用文字把它留住,給以後迷路時的自己。

走過,同感

大師果然是大師,
能讀到一段文字,把你說不出來的感受說了出來,甚至說更多,
真是很幸福的結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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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抱怨永遠只能看到過去的真象的一些影子時,我可能對目前正在成形的真實無感無覺,因為我還沒有達到有可能看見目前的真象發展的地步。…我被這種兩難困境困擾,很長一段時間無法行動,但我覺得在那汙濁的液體現在已開始沈澱了。原因是時間不停的消逝。遺忘把記憶一波波的帶走,並不只是將之腐蝕,也不只是將之變成空無。遺忘把殘剩的片斷記憶創造出種種繁複的結構,使我能達到較穩定的平衡,使我能看到較清晰的模式。

一種秩序取代另外一種秩序。在兩個秩序的懸崖之間,保存了我的注視與被注視的對象之間的距離,時間這個大破壞者開始工作,形成一堆堆的殘物廢料。稜角被磨鈍,整個區域完全瓦解: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地點開始碰撞,交錯折疊或裡外翻反,好像一個逐漸老化的星球上面的地層被地震所震動換位。有些屬於遙遠過去的小細節,現在突聳如山峰,而我自己生命裡整層整層的過去卻消逝無跡。一些看起來毫不相關的事件,發生於不同的地方,來源自不同的時期,都互相接觸交錯,突然結晶成某種紀念物,好像是建築師所精心設計出來的,遠比我自己個人生命史更見智慧。

「每一個人,」夏多布里昂(Chateaubriand)寫道:「身上都拖帶著一個世界,由他所見過、愛過的一切所組成的世界,即使他看起來是在另一個不同的世界裡旅行、生活,他仍然不停的回到他身上所拖帶著的那個世界去。」(夏多布里昂所寫的[義大利之旅](Voyages en Italie)十二月十一日條下所記)。

從此以後,可能把兩個不同的世界之間溝通起來。經由預想不到的方式,時間把生命與我自己之間的距離拉長;在我能夠回顧省思我以前的經歷之前,必須先經過二十年之久的遺忘期。以前我曾在世界各地到處追尋那些經驗,可是當時並不了解其意義,也不能欣賞其精華本質。(憂鬱的熱帶,Levi-Strauss,P41)